根据《浙江水利水电学院“双师双能型”教师队伍建设管理办法》(浙水院〔2024〕74 号)文件精神,由教师个人提出申请,学院组织对教师申请材料进行初审,现将推荐认定名单公示如下:
钱佳慧、夏添、王琳
公示期限内,任何组织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反对借机诽谤诬告。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。
公示时间为2025年05月31日—2025年06月03日16:00止。
联系人:瞿剑里(0571-86929386)
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
2025年05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