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》(浙水院〔2021〕80号)和学院评审要求,经学生个人申请,个性发展分和综合测评的核算、公示,报请学院评奖评优领导小组讨论研究,现将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届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、单项奖学金名单公示如下(详见附件),公示期为 2025年2月26日-2025年2月28日,若有异议者于2025年2月28日12:00点前向学生工作办公室钱老师反映(0572-8814112)。
作者:发布时间:2025-02-26浏览次数:10
根据《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》(浙水院〔2021〕80号)和学院评审要求,经学生个人申请,个性发展分和综合测评的核算、公示,报请学院评奖评优领导小组讨论研究,现将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届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、单项奖学金名单公示如下(详见附件),公示期为 2025年2月26日-2025年2月28日,若有异议者于2025年2月28日12:00点前向学生工作办公室钱老师反映(0572-8814112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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